聚是一团火,论科室团队建设重要性!
当初考虑《投资基金法》包括三大块 证券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对邓小平的话感同身受:搞四个现代化一定要有两手,只有一手是不行的。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来源:人民日报 进入专题: 法治 。为了尽快改变无法可依的局面,彭真受命和他的立法苦力班子一起,披星戴月,在3个多月时间里制定出了7部法律,徐徐推开了尘封已久的法律之门。递个条子、打个招呼就能成为私营企业迈不过去的坎,让不少闯滩者折戟沉沙。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人们还记得,在江浙一带走街串巷的小贩,可能会因车筐里的几只鸡鸭被控投机倒把。如果社会诚信缺失,人相害而不相帮。法律是人们行为的底线,是社会秩序的底线,如果击穿这个底线,党、国家和社会就会出大问题。
对这样的老虎和苍蝇当然不能姑息纵容。无论是至上规则还是底线规则,都仅仅是规则,而不是事实。 核心提示: 法律是人们行为的底线,是社会秩序的底线,如果击穿这个底线,党、国家和社会就会出大问题 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专题讨论依法治国,这其中蕴含的信号值得揣摩。我们已经建立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法律实施效果有待提升。
法治的核心命题,是权大还是法大。打老虎也罢,打苍蝇也罢,都是在做。
从历朝历代来看,吏治不仅必须整顿,而且需要经常整顿。从近期打出的形形色色的老虎和苍蝇来看,很多都是击穿了这个底线,胆大妄为到了无所顾忌的地步。这既是人类法治文明的共同成果,也是我们法治建设实践的经验总结。这不仅背离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也违背了宪法和法律的原则,破坏了法治的权威。
只说不做,同样不是法治。讳疾忌医、轻描淡写,只会放纵歹人歹行,最终失信于民。对于为政一方的封疆大吏,或者是执政一行的宰辅大臣,在其执政过程中的种种政策、行为、做派等,都要有及时纠偏的功能,也就是行为纠偏功能。怎么来验证这个做呢?那就是对违法者的惩治。
我们需要的,就是这个真法治。为官清廉是政治清明、文明的重要内容
下一步的反腐斗争无论困难多大,风险多高,只要有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人民群众的鼎力支持,必能取得最后胜利。而作为依靠人民力量取得政权的执政党没有理由不顺应人民的心声与诉求,继续加大反腐力度,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但强调风险意识绝不是要放松当前的反腐斗争力度,而恰恰是要给反腐斗争穿上防护衣,带上安全帽,更好地将反腐斗争顺利进行到底。事实上,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两年不到的时间里,连续不断地拉下了40余名省部级贪腐官员,并分别给予了严厉的党纪国法惩处,初步取得了令人民群众满意的实效,我们没有理由不相信新一届党中央将会以周案为契机,领导这次反腐败斗争最终走上法治与制度反腐的康庄大道。但是,假如如此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仅仅因为其地位高、影响大等理由而不予以司法查处,这样做将会使全国人民对执政党领导的反腐斗争失去信心。 期待三:反腐败斗争要以周案为契机,由人治和权力反腐走向法治与制度反腐 在要不要反腐、或要不要加大反腐力度的问题上,可以说全党内外、举国上下,都已取得共识,毋庸赘述。作为先进生产关系和先进文化代表者的中国共产党,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无论涉腐官员地位多高、资历多老、贡献多大,都不能让其成为法外特殊公民。但没有先例是否就代表可以点到为止?是否就意味着只进行党纪政纪查处便可以了?果真如此,它将严重伤害的不仅仅是广大人民群众对新一届党中央反腐斗争的信赖与支持,而且将严重伤害执政党自身的形象和地位。
过去的人治反腐和权力反腐已不适应时代和社会的发展趋势,更不符合人民的利益诉求了。如此严重的腐败大案和要案只有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处,才能彰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公正与威信。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多次强调反腐斗争无禁区,不论职务多高,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但如果对特殊个案区别对待,岂能服众?此外,司法面前人人平等,这是一切文明进步社会应该遵循的基本准则。有的人只是打着反腐的旗号,目的是整垮自己的竞争对手。
当反腐败斗争触及到高层利益集团的切身利益时,他们必然铤而走险,不惜一切手段,联合一切相关利益者,共同阻挠反腐斗争的顺利进行。一年多来中央强力反腐,国内外舆论都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但与此同时,鉴于历史上也确曾有过在反腐败斗争的查处中存在一些不严格、不规范的地方,从而导致一些定性不准、量刑不当的案例甚至冤假错案的发生,使得一些人存有一定的忧虑。
当前这场规模和深度均史无前例的反腐斗争,攸关执政党的前途命运和中国社会的长治久安,只能继续深入,不能半途而废。时代在前进,社会在发展。有的人只反对别人腐败,不反对自己腐败。没有必须的风险防范不仅不利于反腐斗争的顺利进行,甚至有可能打虎不成反被虎吃,这种悲剧历史上不断重演过,人们不应当轻易忘记。
但为何反腐以及怎样反腐,人们想的和做的却并不完全一致。当前,人民群众所希望的反腐绝不是这样的反腐,而是法治反腐和制度反腐,因为只有坚持法治反腐和制度反腐,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住腐败频发多发的势头。
但真要把反腐败斗争顺利进行到底,强化反腐斗争的风险评估与防范就是必备条件与必要举措。我们必须认清,凡是通过人治反腐和权力反腐的,即使短期内确实打掉了一些以权谋私的腐败分子,取得了一些反腐斗争成绩,但最终也只能是治标而非治本。
虽然有人可能会找出种种理由主张避开对 周老虎的司法查处,比如不要影响党的形象、不可影响党内团结、不能影响以经济发展为中心,如此等等。有些人整天高喊反腐口号,但并不是真正的反腐。
盘踞中国司法界高层十年之久的大老虎周永康终于被党和人民押上了历史审判台。凡是违纪违法者,既要受到党纪政纪查处,也要受到司法查处。在这场激烈的腐败与反腐败斗争中,一方希望反腐斗争就此打住,以周老虎下台为句号,不要延伸到更多更高层级。但现在有人担心,基于腐败与反腐败势力的复杂博弈,尤其是大老虎们背后盘根错节的权贵势力干扰,周老虎最终是否只会受到党纪政纪的查处,而免于司法的查处? 诚然,在迄今为止的反腐斗争中的确还没有对政治局常委一级的涉腐官员进行司法查处的先例。
另一方面是因为反腐斗争已进入深水区,其矛头直指各利益集团,尤其是高层腐败分子,其所涉的利益关系更复杂、阻力也更大。另一方则希望宜将剩勇追穷寇,反腐斗争不能以周老虎下台为句号,而要以此为逗号,甚至是力度更大的惊叹号,以彻底扫除腐败现象,直到取得决定性胜利为止。
事实上,强调反腐风险的评估与防范和加大反腐力度之间并不矛盾,那种只顾穷追猛打而不注意必要防范掩护的反腐斗争方式,虽然勇气可嘉,但并不是理性科学的反腐。 期待一:对违纪行为不仅要进行党纪政纪查处,还要进行司法查处 周老虎一案,从党中央对周永康曾经工作过的地方、领域以及其身边工作人员与亲属腐败情况的查处来看,无不与之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脱不开干系,并形成了一个以周老虎为核心的巨大贪腐集团,其腐败领域之广泛、腐败程度之严重、腐败影响之恶劣,在迄今为止已查出的腐败分子中恐怕无人能出其右了。
人们在热烈欢呼的同时,也在冷静思考,周永康的下台究竟是反腐斗争的句号还是逗号?之所以会有这样的疑虑,是因为一方面人们强烈希望反腐斗争要除恶务尽,不能满足于打掉一两只大老虎。 (作者为中山大学党史党建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导) 进入专题: 法治反腐 制度反腐 。
评论列表